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默想经文带给我的恩典

午休时,做了一个梦,梦中自己还是高三学生,感觉自己不努力,除了外语及格外,各科成绩都很烂,特别是数理化。原因是自己一直不努力,没有认真学习,每天睡懒觉,混日子。醒后甚觉羞愧,于是爬起来洗了个头,清醒后,来到我的内室,跪在床前,读经默想。

今天背了一句甚难理解的经文:“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属乎恩,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,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,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”(罗4:16)早上背会了,也记住了两个关键词,定然……效法……但其实我并不理解这句经文,因为我压根不晓得这句金句在说什么,什么意思,对我又有何意义!所以,其实从祷告垫上爬起之时,我已经忘记了,忙碌的上午:工作、为家人准备羊肉烩面的食材,忙得晕头转向,到妻子回来时,我本以为可以松口气了,不料更忙碌,工作没干完,我跑到电脑前,火上炒着菜,妻子和我说着话,我又急于让大家吃烩面,妻子又想调几个凉菜,乱作一团!

宁静的下午,当我重新安顿下来,来到主前,脑海一片茫然。早忘干净那句经文了,只记得它在罗马书4章16节。

重新开始背,为什么从“所以”开始,这话确实奇怪。特别第三句,叫“应许”,为什么是应许,应许谁?为什么定然?归给谁?后嗣,不,此处改成后裔,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吗?那么,我们也是他的后裔,对吗?

一遍一遍地读,背,断片,再读,背,我严重怀疑自己是新冠后遗症,不然就这么一句话为何花费数十分钟,仍记不住呢?然而,就在这反复的琢磨,一遍一遍倒嚼、思想中,慢慢品出一些味儿来了。

综合上文,罗马书在此是告诉我们信心之父亚伯拉罕并非因行为而蒙恩得救,当神呼召亚伯拉罕时,他75岁,居住在敬拜偶像之都迦勒底的吾珥。而亚伯拉罕受割礼是在他99岁生以撒之时。那么,他是在割礼之前已经蒙了拯救,得了上帝的拣选之恩。如此,经文得出结论:“所以,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”就强调基督信仰的一个基石,就是信心。“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悦,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,必须信有神,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。”(来11:6)

而单单凭着信心,就可以得救,上帝没有要我们献上多少牛羊,又为罪立下多少功劳补偿,仅仅发自内心地相信,口里承认耶稣为主,就可以得救,这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,“因此,就属乎恩”。是的,这本是莫大的恩典,是圣子耶稣基督亲自道成肉身,来到我们中间,为我们的罪被钉死,流尽宝血,洗净我们,又为我们而复活,赐下圣灵在我们身上,主做成了一切救恩的工作,而我们只需要凭信心白白领受即可,这真是奇异恩典啊!

“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”,这应许,既是“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”,也是“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”,也是“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”,更是圣经中,上帝借一切先知之口所应许给我们凡信靠主名之人的所有福气。

先知所信之信,亦是我们之信,主的话永不动摇,必将成就 。一切后裔,既包括那按着肉体为亚伯拉罕的子孙,更包括我们这野葡萄枝,嫁接到主耶稣这真葡萄树上,就一同为后嗣,一同得那应许,归在主的名下,成为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。

“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”,这一句颇难懂,我陷入了误区:难道,主是在讲人靠着遵行律法也可以得救吗?为什么是归给那属乎律法的?旧约的以色列民不是得了摩西从上帝所颁赐的十诫和律例典章吗?但人能靠这些使人知罪的律法得救吗?

为此,我咨询了牧师,方才明白:这里讲的,不是律法主义,更不是人可以靠律法得那应许,正如凭信心一样。这里所讲的,其实是以色列,凭着与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血缘关系而得为后嗣,成为那承受应许的后裔之族群。他们属乎律法,因为他们自认为有律法,有上帝与他们立的约,是属乎上帝之民。

但保罗说:“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”“效法亚伯拉罕之信”,显然不在旧约时代按“律法”得为后嗣的那个族群之内,不属上帝的选民,他们是谁呢?

是今天我们这些基督徒,我们本是野橄榄、野葡萄枝,得以嫁接在主耶稣这真葡萄树上。这本乎恩,也因着信,并不是出于行为,也不是靠着律法,乃是因着主的宝血,主的舍命,救赎之宏恩。我们得以一同来到施恩宝座前,坦然无惧地领受那天上永不朽坏、永不衰残的基业。因为我们一同藏在基督里,成为天父的儿女,成为效法亚伯拉罕之信心而得救称义的新约子民。

我们蒙了莫大的恩典,就连我们能悔改,归信岂不也是主所赐予的吗?当孩子默想你的话语,深深明白孩子是何等的不配,感谢主甘愿为我而上十字架,为赎我罪而舍命流血,主为我死,我愿主为而活。今后余生,愿主使用孩子,引领孩子前行的道路和方向,让孩子成为这世界的光和盐,成为主手中的器皿,成为天父差遣到这世界的福音使者,让孩子不再恐惧,不再疑惑,勇敢地见证主,归荣耀与全能的上帝。阿们。

注:本文为特约/自由撰稿人文章,作者系河南一名基督徒。文中观点代表作者立场,供读者参考,福音时报保持中立。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交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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